各乡镇人民政府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直各部门:
为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,按照《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》和《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:
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文件18件,宣布失效文件6件,“打包”修改文件2件,列入修改计划文件1件,保留文件62件。
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,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。
附件1、县政府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.xlsx
附件2、予以“打包”修改的规范性文件.docx
枣强县人民政府
2021年9月17日